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

邏輯思辯 (四)

在第三篇之中,我指稱人是沒有自由意志的,是因為我們不能意志我們所想要的意志,而我們的意志只是一種透過自身感官日積月累堆積出來的資訊集合。但,雖然我們沒有自由意志,可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獨一無二則源於我們在往南走時的路徑不同。或許你會說同一個家庭的兄弟姊妹,都是在相同環境下形成核心,擁有同一份最初的地圖(父母),而北風都是來自同一源頭的,那兄弟姊妹之間應該是沒有那麼獨一無二吧。要回答這問題,或許我們應該用同卵雙生的兄弟/姊妹來想像一下深層的光與水,在兩個彼此生理上完全相同的個體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而又導致了什麼後果。

同卵雙生的兄弟/姊妹比一般兄弟姊妹更有值得研究的地方是因為他們面對的父母是相同的.這裡不是說什麼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養父養母,而是時間值差異的問題。先讓我們自問,今年今日的你跟昨年今日的你是不是完全一樣?當然你還是你,但真的一點改變也沒有嗎?如果相隔兩年,三年或更多年,我想你不會繼續堅持自己是一成不變的吧。如果我們會成長會改變,那為什麼我們的父母不會呢?想想看,頭生子女所面對的父母,跟第二名子女所面對的父母是不同的,我想最少育兒經驗上是不同的吧。因此,雖然父母是一樣,但兄弟姊妹所面對的父母其實是不同的。這裡就可以指出研究同卵雙生的兄弟/姊妹是更有效去論證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

讓我先虛構一對同卵雙生的姊妹吧:Alice及Betty。她們跟所有其他家庭的兄弟姊姊一樣,在嬰兒到幼兒時期的經歷都是相似的,因為外部世界被他們的父母擋在其外。到兒童時期,外部世界開始透過學校,遊樂場,電視,電影,互聯網入侵她們的小世界,而由於深層的光與水如此相同,而且這些外來物品一般來說都是可以共享的,所以她們表現出來的喜好,行為,反應甚至是學習能力都是相似的。到現在為止,Alice及Betty的人生路徑都是相似的,即代表她們的意志都是相似的。為什麼只是相似而不是一模一樣?想想這樣吧,在Betty六歲的時候,一晚被惡夢驚醒了,而Alice還在夢鄉之中, 在黑暗之中的Betty感到非常恐懼,所以她把Alice弄醒給告訴了自己的惡夢,使得Alice也被嚇怕了, 到最後兩姊妹相擁而睡。雖然最後兩姊妹都被同一個惡夢所驚嚇,可這是Betty是親身經歷,而Alice只是聽眾。或許這只是小事一件,但是分別還是存在。別忘記,生活是一連串事件。(是的,我是在沾經濟學大師 Irving Fisher 的光)

這一年,Alice及Betty已經十六歲,長的婷婷玉立。某夜,姊妹倆一同參加學校舞會,Alice一個轉身與Paul四目交投(誰是Paul無關宏旨),Paul 鼓起勇氣問了Alice 的電話號碼,而 Betty還在那邊看著台上的樂隊演奏。。。後面Paul及Alice所發生的事我就不繼續說了,我舉出這個例子只是想說明,隨著年齡漸長,外部世界所發揮的力量亦越大,而外部世界與你所發生的互動則是隨機產生的。因此,現在的我們這一刻所擁有的意志其實是我們深層的光與水與這一刻之前所曾經歷過的外部世界隨機事件的乘積之和。可是,我們難以斷定這些外部事件的值,而我們也同樣無力去量度這一刻自己意志的值,所以每一次事件的乘積都是隨機未知數,因此我們這一刻的意志就是一堆隨機未知數之和。如果我們的意志可以定義我們,那我們就是一個個隨機未知數。

作為一個隨機未知數的我,當遇到另一個同樣都是隨機未知數的你,會發生什麼事呢?這樣說或許太抽象,那我用形象化一點的東西吧:隨機面數形狀的幾何體。。。好像也是很抽象,但總比隨機未知數好。當兩個隨機面數形狀的幾何體走的接近時有什麼後果?碰撞,受傷,排擠/被排擠等等。如果這個外來的隨機面數形狀的幾何體是自主或非自主無法拒絕的,那我們會怎麼辦?我想唯有改變自己的隨機面數形狀去希望減少受到傷害的機率,雖然我一直在說我我我,但要記著這個過程是相對的,即是當我們以為自己很辛苦去迎合其他人的時候,其他人其實也是在迎合我們。。。或許有人會說隨著地位不同,這種遷就是有程度上的分別的,但是作為隨機面數形狀的幾何體的我者和他者,真的能夠說出這種程度的不同嗎?所謂程度的不同,其實只是反映著我們自己自以為的意志,對他者來說一點意義也沒有,因為他者也是用他自己的意志來量度你的程度!形象化一點,即你用一條沒有刻度而無窮盡長的尺去量度兩點之間的直線長度,有意義嗎?

家庭,朋友,學校,幫派,公司,團體,國家,種族等通通都是把我們這些隨機面數形狀幾何體不停地壓向彼此的容器,我們逃避不了,我們只能壓抑自我去融合其他人的自我,反之亦然。而我們逃避不了的原因,就是我們恰恰構成了這些容器。

"他人就是地獄"是由法國哲學家 J. P. Sartre 提出的,但是他是立論在自身與他人各自的自由選擇所產生的對抗。而如我前作所論斷的,我們根本沒有自由意志,而沒有自由意志又何來自由的選擇?雖然如此,但是對我來說"他人就是地獄"還是成立的,原因是我們沒法逃離,而逃不開的後果甚至使我們沒法意志我們所要意志的!想想看,我們壓抑自我的表現,是我們自主的結果還是我們沒法不為之?我們真的可以肯定嗎?到最後簡單總結一句:他人就是地獄,在他人眼中的我們就是他人。

你在看著地獄的血盤大口中顫抖,誰不知地獄也是在恐懼中看著你的血盤大口!

很累,"超人說"就留下一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