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

邏輯思辯 (二)

上一篇我以自由意志的不可侵犯為據, 推導出為何形容詞在陳述意見中是不可取的. 而這篇則是要嘗試把'事實'也打倒在地.

當我向受眾說:"張靜初是男人",想必受眾不會接受這是事實,而當中定必有人出言質疑我的陳述。那他們是如何肯定我所說的不是事實呢?受眾又如何斷定張靜初不是男人呢?

先來想像一下受眾會如何駁斥我這個陳述。最簡單直接的就是堅持張靜初必定是女性絕不會是男性。但這只是另一項陳述,與我的陳述在本質上並無不同。受眾為了証明張靜初是女性。於是列舉出一系列的表徵來論證他們的主張,例如玲瓏的身體曲線,尖細悅耳的嗓音,精緻的五官,思想行為都俱有女性特質等。但是要問的是,是不是有齊以上徵象的就一定是女性?我想不是所有受眾都肯定這種定義吧。爭論繼續深入,一些更深層次的性徵如性器官,月經,生兒育女的能力,性行為對象的性別到最後染色體都會被拿出來檢視。可以上種種都有其缺陷,雖然要反駁其中當然比反駁前述的表徵困難得多,但還是可能的。最簡單而又最薄弱的爭論就是要求受眾拿出證據去證明張靜初有以上性徵,而另一種爭論方法就是提出反証去証明擁有上述性徵的個體也可能不是女性,從而使到"張靜初是男性"這陳述不被完全擊倒。

說到這裡我們應該可以看出就是我們眼中的所謂 '事實',即簡單如一個人是不是女性,其實是來自於我們一系列的認知。即是說 '事實' 是認知的集合。如果大家的認知不同,各自所得出的 '事實' 就會不同。那如果我們擁有各自不同的 '事實',那 '事實' 還是不是 '事實' 呢?而認知又是什麼呢?認知就是你所認為是事實的事實。我們眼中的世界,其實只是一個個彼此交纏的'事實'的無窮迴圈,而這就是心智系統。

人的心智系統如何建立?要回答這問題或許要先問人的心智系統是從何時開始。拜現代醫學所賜,我們得知當胎兒一發展出感官時就會立即對這個世界作出反應。母親的喜怒哀樂與聲音,心跳的韻律,外來模糊的聲音,甚至穿透肚皮的陽光在在刺激著胎兒。而現代流行的胎教更進一步提早了胎兒認知的建立,但從這種不自然地由外界強加於胎兒的認知的行為中,我們是不是在影響了另一個體的自由意志?暫時我且將這題目放下,繼續有關心智建立的討論。

很多人都視嬰兒的種種行為本能的反射,嬰兒本身是沒有認知的。但是有研究表明心跳或母親的聲音能安撫剛剛出生的嬰兒,那為何其他聲音不可以呢?這其實是告訴了我們嬰兒也有他自己對這個世界獨特的認知,雖然這種認知非常簡單狹隘,但在本質上和我們自以為對這世界的認知並無二致。

隨著身體的發展,我們越益透過感官接受更多的外來的資訊,這些資訊儲存在腦海之中後就變成我們的認知,亦即是我們的事實。父母們應該都會發現年幼子女間常常都會為一些小事爭吵,而我們一般都將這些行為視為自制力薄弱的表現。但是這些行為是不是反映了不同個體感官認知之間的碰撞?年幼孩童的感官就是他們的事實,他們不了解各自擁有的事實是有分別的,所以堅持己見。從這個角度看,大人們對事實的爭論與小孩對感官的爭吵是沒有分別的。

如果認知只是我們透過感官產生的資訊的集合,那自由意志是真有其事還只是感官的反映?如果自由意志是真的,我們是不是可以超越感官去認識這個世界?還是我們只是被自己的感官所牢牢囚禁的孤獨靈魂?

下一篇將會論述自由意志的邏輯。


2014年3月24日星期一

邏輯思辯 (一)

圖片來源: tpwang

執著於邏輯,輕蔑形容詞。

我一直再三的說少點形容詞,多點邏輯。是因為形容詞是空洞無物且有毒,不會帶來任何助益之餘更會分散焦點,使人更難看清被種種表象所遮掩且躲在最深處的邏輯。

有網友責問我為何老是追問別人?因為道理沒弄清啊!很多人在訴說自己的喜惡時都喜歡加上一點原因,好像使自己更加理直氣壯,其實只突出了其本身的虛愜。舉例來說: 我喜歡張靜初。一句簡單的陳述完整而且不可擊破。但是一旦改成了: "我喜歡張靜初因為她漂亮。" 那這就不是statement 而是 argument,所以有可能被擊破,亦因此這句子的力量比不上簡單一句陳述句。背後邏輯來自於 “自由意志”。

承如前述,"我喜歡張靜初" 是一句簡單而無可擊破的 statement, 其背後邏輯是源於 '自由意志',即是我喜歡什麼是個人的自由,而且這種自由是不應該被侵犯,而不被侵犯的原因是在我陳述這句子時並沒有侵犯受者的自由意志。

而 "我喜歡張靜初是因為她漂亮" 則是一項 argument。而這 argument 可以被質疑的原因是其中包含了一個主觀的形容詞 '漂亮'。什麼是 '漂亮' ?每個人都有他主觀的認定而且無從辯證。如果你將這句說話留在心中,旁人是無從得知,換句話說就是你的自由意志與他人的自由意志在這時沒有衝突。但是當你一旦宣之於口,言者與受者各自的自由意志就會起衝突。

或許你會說你只是告訴人家你的想法,並不是要影響他人的想法。但是如果真是這樣,那為何不簡單的說: "我喜歡張靜初" ?或更進一步的問: "為何要宣之於口?"

人類語言有兩大功用,一是交流資訊,二是社會活動。這兩者是難分彼此的,但不代表我們可以含糊其中分別。在社會活動中,很多時候我們的目的是得到旁人的認同。而使/被認同與自由意志是互相衝突的。當你要解釋你的行為時,你就是在尋求認同,而你的受眾就有權要求你明確你的解釋,因為你的自由意志是在試圖影響他的自由意志。

回到 "我喜歡張靜初是因為她漂亮" 這 argument,從中可以看出我是在解釋我的行為,而目的就是尋求他人認同我的行為。於是受者就有權要求我定義何謂'漂亮'。然而 '漂亮' 是一種不可量度的感覺,任我窮盡世上所有言語都沒可能去明確表達出我心中對 '漂亮' 的定義,當然我可以用其他形容詞去描述我對 '漂亮' 的感覺,但這只是於事無補的行為。

在受者的不認同壓力下,到最後我只有祭出一個無可否認的答案,就是 "我喜歡張靜初是因為她漂亮,而這種漂亮是符合我自己心目中對漂亮的定義"。這個答案其實就是 "我喜歡張靜初" 的變體。但是這答案卻無法達成我想要的認同,因為我把 '漂亮' 限縮在我自己的自由意志內,這是無從挑戰但同時也無法影響受眾的自由意志。對渴求認同的挫敗,往往才是一般討論變成惡言相向的真正原因。

下一篇我將討論簡單的 statement 是不是全都是無可爭辯的。如果我說: '張靜初是男人', 我的受眾會有何反應?這是一句簡單的 statement,根據我自己以上所說,這應該是無可爭辯的。但明顯地對這句話,大部份受眾都不會同意。這是因為我的自由意志與大部人的自由意志產生了衝突,這就引伸出一個邏輯問題: "什麼才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