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1日星期四

邏輯思辯 (六)



沒了形容詞, 事實, 自由意志, 甚至連自我都失去後, 我們留在這虛無之中, 環顧四周, 顧盼上下, 盡是真空. 叫不出聲, 見不著影, 自己的形體也被無窮無盡侵蝕殆盡. 最後再也分不清什麼才是自己.

無一物, 無明鏡, 無塵埃. 隨著不停解構世間上的萬事萬物, 一切所有的意義, 真理都會失去了內容, 逐漸發覺所有現存的事情其實沒有什麼目的. 為何生, 為何死, 原來一點都不重要. 我們, 就只是在存在. 殘忍而簡單的存在而已. 說殘忍, 因為自身的存在並無意義; 說簡單, 也是因為自身的存在並無意義. 

萬法空, 萬緣滅. 既然一切俱無意義, 那麼也不再需要問: "為何在此?" 及 "為何存在?" 等問題. 我們就是如此這般的存在. 可是要明白的是, 虛無並不先於存在, 是存在了才有虛無. 要是從沒有存在, 那麼虛無也無從出現. 很多人認為就算一己之死亡, 世界還是繼續存在; 然而, 從一個人的角度來看, 他的死亡也會導致世界的死亡. 因為在他而言世界是否繼續存在已經沒有辦法去證實, 也無從和世界有所互動, 所以在他滅亡的一刻, 世界也跟隨他一起消失.

虛無源自於解構世界, 那是不是暗示了我們可以從虛無中反推導出一個世界來? 

存在是無目的無意義的, 然而存在就是一切的根本. 如果明白了所有事情的本質其實都只是 "無", 那作為存在的自身, 就應該有能力去建構出一個自己的世界. 在"無"之中加一點, 就是整個世界! 作為世界的創造者, 就要負起整個世界的責任, 卻也同時擁了所有的自由. 背負了絕對的責任與自由, 即創造者的意志就是整個世界的意志. 於是其他世界的道德, 規條在你的世界中全不適用; 相對地, 你的道德, 規條也同樣不適用於其他的世界.

明白了虛無的邊界, 人才有真正的自由; 有了真正的自由, 就可以擺脫既有的羈絆. 這樣才有可能不停嘗試超越已存在的自已. 那樣的一個人, 才可以成為尼采思想中的新人類, 非人類的人.